临沂市两级检察院: 联合办理一宗 公益诉讼案

临沂日报 2020-04-22 10:34 大字

□临报融媒记者

林伟伟 邵明习

通讯员 王洪松 荊芃

3月2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周英龙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群众诉求:“我是兰山区杨家峪村村民,我们村山后发现好多动物肠子啥的,被扔在这里好多天了,不知道是不是有病毒啊。”

正值疫情期间,如何阻断新的风险成为当务之急。经领导同意,周英龙立即将线索转给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院通过电话紧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确定案发地点,决定形成办案组联合办案。

3月3日一早,两级检察院检察官们一起赶赴到40公里以外的胡子山。

办案检察官在一山头南侧土坑内发现有大量动物内脏,这些动物内脏未经无害化处理,来源动物死因不明,被随意倾倒在坑内,颜色发黑,已开始腐烂,散发着恶臭。经了解,很多动物体内和体表存在着多种病毒细菌,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危害群众生命健康。

情况紧迫,检察官们迅速展开调查,走访周边村子的群众,调查动物内脏的具体来源和有关违法倾倒者的线索。

根据《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相关规定,兰山区检察院向汪沟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查清本案动物内脏是否是染疫动物内脏,及时予以收集处理,并组织力量调查动物内脏来源。完善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涉疫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汪沟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调集挖掘机、货车等机械将动物内脏统一运送到中节能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进行集中处理,并对该处倾倒痕迹进行勘查,对动物内脏来源及倾倒者进行线索搜寻。同时,汪沟镇政府要求各社区、村居加强各自领域的巡查力度,杜绝类似现象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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