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军:守护法官的初心
李大军,现任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第三审判团队员额法官。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
多年来,李大军以勇于担当的职业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娴熟精湛的业务能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2019年主审案件559件,参与审理1722件,办案数量居全院前列。他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部署开展审判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在20余城乡客运承包人与临沂交通运输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件中,如果简单地只作程序性审查,驳回撤销仲裁申请,案结事不了。他通过庭外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申请,化解了这一群体性上访案件。在审理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诉杜某等五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中,李大军及时进行现场勘验,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审理模式,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庭审直播,充分发挥庭审的价值引领和宣传教育功能,该案宣判后,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收到良好的办案效果。
“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情,仔仔细细干好每一项工作,时刻保持顾全大局、乐于奉献的军人本色。”这是同事们对他的评价。自2000年转业到市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立案庭、法警支队、民二庭等多个部门工作,无论从事哪项工作,他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他积极探索符合二审特点的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的机制方法,优化协助办案模式、优化排期与送达、优化庭审与调查、优化案件合议与裁判文书制作、优化程序性与事务性工作,实行简易化调查、要素式调查、批量化调查、错时调查、书面调查五种调查模式,处理好简化程序与保障权利、公正与效率、判决与调解“三个关系”,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2019年,其年度结案率达到90.76%、案收结比113.49%。收结案数、平均办案天数、发改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质效指标均居全院前列。其撰写的裁判文书在第十六届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得二等奖。
20余农民工与广州市建群劳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一审判决农民工胜诉,但广州建群公司是皮包公司,已无任何资产。二审中,经反复做广州建群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工作,最终使这批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他严于律已,坚守底线,始终坚守做一名公正廉洁好法官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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