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市监委严明 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临沂日报 2020-04-04 07:29 大字

本报4月3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李晖)清明节将至,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特殊时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自警自省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自觉性。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做到“四个带头”: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不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带头移风易俗,不在城市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冥纸等祭祀用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廉洁文明过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精准监督问责,既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又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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