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声 明

山东法制报 2020-02-28 01:28 大字

我行于2014年4月9日、2016年4月8 日、2018年4月4日在贵报刊登的《催收公告》中,担保人“临沂典当有限公司”应为“临沂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其他内容不变。现予以更正。

特此声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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