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政局:“五强化五确保”切实发挥慈善战疫作用
▲工作人员对临沂市各级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系统慈善捐赠数据进行分析核对。
□临报融媒记者 张庆华
通讯员 鞠高峰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部门职能,第一时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行动起来,发扬优良传统,踊跃奉献爱心,全力以赴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随即,临沂各界以不同形式参与到疫情防控的捐赠活动中,驰援湖北人民。
初步统计,截至2月23日,全市累计募集资金1.43亿余元,支出1.34亿余元,用于湖北疫区资金0.34亿余元,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夯实了物质基础、贡献了慈善力量。
压实主体责任,履行慈善有关职责,尊重善待社会各界的慈心善意,管好用好每一分善款和每一份物资。市民政局坚持做到“五强化五确保”,有效维护了慈善公信力,切实发挥了慈善战“疫”作用。
强化政策引导,确保慈善捐赠受赠行为规范。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工作的通知》(临民〔2020〕4号)、《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临民函〔2020〕4号)、《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强化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临民〔2020〕6号)等通知文件,认真督促全市民政系统、红十字会系统、各级慈善总会、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据国家《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稳妥开展慈善捐赠、受赠活动,力促规范有序、务实有效,杜绝慈善负面舆情发生,确保受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强化公募管理,确保慈善公开募捐合规合法。面对突如起来的疫情,市民政局及时部署应对,有关业务主管科室第一时间进入状态,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制定详细的募捐方案,依法进行备案,及时在慈善中国等国家指定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没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联合具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相关工作,努力确保公开募捐程序合规,行为合法。
强化捐赠调度,确保更好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自1月27日开始,为及时了解全市慈善捐赠数据情况,市民政局建立起日调度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每天了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各级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的慈善捐赠情况,详细了解每日新增捐款和物资情况,更新累计募捐款物数据,调度募捐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等基础数据,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做好数据报送;随着慈善捐赠工作的深入开展,又建立起周报表制度,详细了解捐赠款物收入支出情况,有效为领导决策参考提供服务。
强化募捐服务,确保慈心善意得到充分尊重善待。本着为捐赠者负责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不串门、不聚集有关要求,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扎实做好每一次捐赠活动。特别是对于捐赠意愿比较强烈的县区或个人,动员市慈善总会采取上门捐赠、现场服务的方式,到捐赠者家门口完成系列捐赠活动。在临沂市老书画艺术家捐赠书画作品、香樟园老年公寓职工及老人捐款、临港区部分木制企业等捐赠中,工作人员专程上门开展捐赠活动,所募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另外,对于物资捐赠,经市指挥部同意后,积极通过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转介,捐赠者可以将捐赠物资直接送达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进一步减少了中间环节,切实提高了服务效率。
强化信息公示,确保慈善捐赠接受全社会监督。为了临沂慈善捐赠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疫情防控期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市审计局等单位也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履职尽责,全力抓好监督管理和专项审计工作;市民政局印发《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临民函〔2020〕6号),欢迎社会各界对临沂市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在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倒逼慈善组织依法规范各项捐赠活动,管好用好每一笔款物。同时,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密切关注涉及慈善捐赠的社会舆情,要求慈善组织主动发声、解疑释惑,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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