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选拔部分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临沂日报 2019-11-09 09:34 大字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配强市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市管国有企业干部队伍,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同意,决定选拔部分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1)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9家: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领导班子由董事长、总经理(行长)、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副行长)、工会主席、财务总监、审计总监等成员组成。其中董事长、总经理(行长)、监事会主席按正职管理,其他按副职管理。

(2)市委管理正职国有企业3家: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为市委管理领导干部。

对于上述职位,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具体职位。

选拔的具体职位和数量,根据上述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需要和人员报名等情况确定。

二、报名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央和省驻临沂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报名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报名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正职的,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县级干部,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管理正职国有企业的正职,中央、省驻临沂单位相当于上述职务层次的人员。报名市委管理正职国有企业正职、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副职的,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市委管理正职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省驻临沂单位相当于上述职务层次的人员。

其中,提任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正职的,应当任同层级副职或相当于同层级副职(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干部)两年以上;提任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副职的,应当任下一层级正职或相当于下一层级正职(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提任市委管理正职国有企业正职的,应当任同层次副职、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或相当于上述职务层次(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

4、报名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正职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196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特殊需要或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55岁(196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市委管理正职国有企业正职、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国有企业副职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特殊需要或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50岁(196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市委管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的,年龄最大不超过57岁(196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名董事长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报名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职位的,一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经济类高级职称。报名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6、现任职务试用期未满或提拔重用任职不满一年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脱密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选拔工作程序和办法

1、推荐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临沂市选拔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沂市选拔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绩评价信息表》和《报名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汇总审核报名材料和干部档案,进行严格把关,在《临沂市选拔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沂市选拔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绩评价信息表》上填写明确推荐意见并出具廉政鉴定,统一送交市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组织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干部档案等,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意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3、实绩评价。组织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实绩评价,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了解。

4、研究任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建议人选,经市委研究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按照市管国有企业现行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待遇,享受相应政治待遇。其中属提拔重用的,按规定履行推荐考察和任前公示等程序。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市行政服务中心1529房间)。

3、联系电话:0539—8727000。

本公告由临沂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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