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将对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临沂日报 2019-09-05 11:13 大字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李建)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整治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此次攻坚行动将对市区所有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商砼站和商砼运输车辆进行整治。2021年底前,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车全部更新。此次行动整治目标为淘汰国Ⅲ、国Ⅳ排放标准运输车辆,现有国Ⅴ排放标准车辆逐步更新为国Ⅵ排放标准车辆,建立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装卸和商砼运输“点对点”全过程监管、全密闭化运输,建立源头管控、监管有力、处罚严格、规范有序的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管理长效机制。

该《方案》严格要求准入条件,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将符合国Ⅵ排放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的环保型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车辆视频监控和前端信息化监管设备。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规范设置专用停车场、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视频监控和前端信息化监管设备作为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登记备案的必要条件,组织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企业使用、更新符合标准的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所有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车辆上安装符合要求的前端信息化监管设备,并在车体醒目位置喷涂车辆登记备案号。对排放不达标,未安装符合要求的前端信息化监管设备的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车辆,不予登记备案。对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车辆不达标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不予登记备案,并禁止进入市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更新的车辆必须是制式全密闭车辆。对已进行全密闭改造的国Ⅴ排放标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也要在2021年底前更新为国Ⅵ排放标准车辆。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

根据《方案》要求,多部门将实行联合惩戒。对出现三次以上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严重或态度恶劣、不积极整改、不配合执法部门工作的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取消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和相关车辆的登记备案,记入“黑名单”,限制在临沂市从事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市公安局依法注销通行证、在一定时间内不予核发通行证;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对相关建设工地和拆迁工地,市住建局和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分别负责依法关停,计入房产开发、建筑企业诚信档案“黑名单”,市发改委将市住建局推送的“黑名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进行公示。

此外,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撒污染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收、办理市民举报,反馈处理结果,并及时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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