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深入推进中心城区拆迁工地扬尘专项整治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孙玉光谭笑 通讯员 张元琦 胡雪)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近日印发《中心城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全面落实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有效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形成中心城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方案要求,中心城区拆迁工地拆除前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制定房屋拆除防尘实施方案,并报各区住建局备案。房屋拆除防尘实施方案必须明确项目名称、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施工天数、具体预算金额、拆除施工单位、责任人、具体措施以及应承担责任等内容。二是房屋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时,要将扬尘防治纳入到合同内容中,督促拆迁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三是拆迁施工企业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账,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方案细化了中心城区拆迁工地的扬尘防治措施。对于正在实施房屋拆除的工地,要求拆迁现场封闭施工。房屋拆迁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或者实体墙全封闭施工,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并保持环境清洁。拆迁过程必须“湿法”作业。房屋拆除时必须使用洒水车、雾泡等设备喷淋、洒水控制尘土飞扬,降低现场扬尘污染。采用爆破拆除方式的,应提前24小时不间断对楼体各楼层进行喷淋、洒水,确保楼体完全湿透。爆破后立即对渣土进行喷淋、洒水降尘。拆迁施工禁止高空抛撒或大面积推倒,严禁野蛮施工,出现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严禁施工。另外,渣土清运车辆必须全部覆盖或使用封闭车厢,现场要设置临时车辆冲洗机及配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管理。车辆驶出拆除工地前必须冲洗车身、车轮,不得带泥上路。此外,保持拆迁工地清洁。已完成拆除的部分,拆除施工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必须使用编制工艺不低于6针的抑尘网进行覆盖,覆盖要严密,不留死角。严禁周边生活垃圾倒入工地。
对于已完成房屋拆除的工地,拆迁工地现场围挡继续保持完整,及时封闭出入口,如有围挡损坏的及时修补,并保持围挡清洁。拆迁工地现场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并保持出入口路面清洁。拆迁工地现场建筑垃圾不能清运的必须使用编制工艺不低于6针的抑尘网进行覆盖;现场存放的土堆及裸露土地面也必须使用编制工艺不低于6针的抑尘网进行覆盖。覆盖要严密,不留死角。
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要求属地管理,落实责任。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本辖区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房屋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另外,严格督查,严格执法。会同市、区住建部门加强对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拆除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
方案指出,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成立六个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督导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各组每天对负责的拆迁工地进行现场督导,实行日报告制度。同时,对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力的项目及时曝光,推动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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