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小学、初中招生15日起信息采集 7月25日-28日携相关材料现场确认

鲁南商报 2019-06-13 09:46 大字

本报6月11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徐文敏)根据之前公布的《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5日-19日,兰山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根据要求,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报名条件明确,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兰山区常住户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兰山城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今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均需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和其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第二步,招生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社保(或纳税申报)”积分入学办法排序录取。

6月29日-7月3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7月25日-28日,被录取学生的监护人根据“服务平台”提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登陆平台打印),按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的时间要求到现场审核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全市平台联网,一旦在兰山区报名,信息冻结,无法到其他县区再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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