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沂蒙蓝”我们是认真的 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再收紧

沂蒙晚报 2019-04-29 19:01 大字

本报4月28日讯 (记者王富军) 降水降温之后,临沂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上升,为了守护“沂蒙蓝”,临沂市根据《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再一次下发通知要求强化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包含房建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工地安装洗车机、喷雾装置等,形成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按照要求,建筑工地裸露地面、渣土等覆盖使用的抑尘网应采用经编工艺不低于六针,颜色为绿色,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淘汰更换。建筑工地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冲洗设备旁必须设置沉淀池和冲洗槽,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同时,记者了解到,通知还规定了洗车机的相关尺寸。洗车机应为尺寸不小于4m×3.6m的全自动冲洗设备,冲洗槽设置尺寸不小于9m×3.6m,槽内积水定期更换,保持干净清澈。主体及竣工后管网绿化施工阶段,施工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若因场地狭窄等特殊原因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可配备不少于2台手动高压冲洗设备,车辆出入必须冲洗干净,不能带泥上路。

另外,临沂市要求围挡墙体内侧宜设置喷淋系统,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淋高度不应低于 2米,喷头间距不应大于4米。土方开挖工程应在围栏内侧设置喷淋系统,或采用雾炮降尘。建筑工地要安装合格的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联入市统一平台,视频监控要看到工地出入口、洗车设备和施工区域。

通知还要求,建筑工地将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时,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Ⅱ级橙色预警在执行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强化对建筑工地的监管,不符合要求的停止施工。Ⅰ级红色预警在执行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停止各类建筑工地施工作业。

临沂市还将加大建筑工地巡查频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拒不整改或多次发现问题的工地要进行诚信扣分,并移交城管部门处罚。凡市大气办督办的问题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进行诚信扣分,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罚。临沂市各监管单位还将对监管的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巡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直到达标后方可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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