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老年生活报 2019-03-29 12:26 大字

本报讯 日前,临沂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 《关于建立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自今年起,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规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5年至少调整1次。

《意见》规定,要建立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完善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机制等六个机制,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据悉,《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 2023年 12月31日。 (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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