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坚决打赢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临沂日报 2019-03-12 09:2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李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

结合部门业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打击黑恶势力。将业务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在业务工作中发现、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机构报送,并于每月30日前将摸排收集线索报市农业农村局扫黑办。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收集涉黑除恶线索45个。结合涉农信访,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深入进行延伸调查了解,及时发现掌握涉黑涉恶线索。结合农业执法农资市场监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要环节和重点季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打击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操纵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坑农害农行为。结合农村“三资”管理,排查在农村集体资产购建、使用,土地资源发包、流转,扶贫资金资产分配使用及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被黑恶势力干扰控制,不经村集体民主程序违规操作,强行流转、低价流转土地、拖欠流转费,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等现象,加强监管,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利益。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排查在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中,是否存在被少数人控制、侵犯大多数人利益的现象,对涉黑涉恶的予以举报打击。

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印发《全市农业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开展宣传,在农业信息网站上开设专栏,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口号及其他宣传内容,转载刊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图片、新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方便快捷的特点,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信息。结合农业执法开展宣传,通过宣传车、印发宣传单、悬挂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中央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要求等。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宣传,打击黑恶势力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环节,干扰阻挠破坏改革的行为,保护广大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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