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献血条例》5月1日起实施 献血超1000毫升终身免费用血

鲁南商报 2019-03-06 18:25 大字

本报3月5日讯 (记者 邵琳)5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临沂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降低了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的标准,从过去的2000毫升,降低到了1000毫升。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推动献血事业健康发展,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临沂市献血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降低了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的标准,从过去的2000毫升,降低到了1000毫升;对于累计献血不满1000毫升的献血者,统一规定为“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

扩大了献血者亲属享受临床用血的范围,由过去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享受范围,扩大到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范围。

明确了享受“三免”的群体,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群体均纳入“三免”范围。《条例》是临沂市第一部公益性事业立法,也是新《立法法》修改实施后,山东省设区的市制定的第一部无偿献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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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将出台实施意见落实《条例》相关条款

确保“三免政策”等政策落实到位

为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临沂将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确保5月1日实施后,“三免政策”、临床用血费用报销、表彰奖励等各项具体措施同步落实到位。

免门诊费、免费旅游免乘公共交通

“三免政策”实施问题,将由市卫健委会同财政、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红十字会等部门出台具体措施。市卫健委负责协调制作“临沂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予以发放,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待遇的落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待遇的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免费乘坐政府主办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待遇的落实。

临床用血费用报销“一次办好”

市卫健委、市财政、市医保部门联合出台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措施。在用血费用报销办理上,简化了报销流程,减少了报销证明,增加了网上办理途径,落实了一次办好要求,让群众只跑一次腿或零跑腿,努力为献血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科学规划献血屋和献血车停靠点。市卫健委将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献血”的原则,科学规划献血屋(点)和流动献血车停靠点,更好方便群众献血。

表彰奖励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个人

全市每两至三年召开一次无偿献血表彰大会。市政府无偿献血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健部门、红十字会组织对全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市文明办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核,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开展。

本报记者 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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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临沂市共采全血91008人次

累计120余万人参加无偿献血

本报3月5日讯 (记者 邵琳)近年来,临沂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共采集全血91008人次、采集血小板4743人次,位居全省前列。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临沂市采供血应急预案》等政策文件;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无偿献血委员会,加强了对无偿献血的组织领导;在全市各县区规划设置了17处献血服务网点,方便市民献血;设立了“国家工作人员献血日”;持续打造“热血沂蒙”特色工作品牌,围绕主题开展全市“最美献血者(团体、家庭)”评选、“我与无偿献血”有奖征文等活动。

截至目前,全市有9500余名献血者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120余万人参加无偿献血。临沂市已连续8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光荣称号,为临沂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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