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黄海晨报 2019-01-23 09:08 大字

1月1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临沂主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自2019年1月19日起,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以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最高处500元罚款。

(据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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