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印发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
本报12月3日讯 (记者徐文敏)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科学准确评价各县区(开发区)营商环境便利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近日,临沂市政府印发《临沂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6个方面对部门审批和相关供电、银行等企业服务进行评价。
根据《实施方案》,临沂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参照省评价体系,结合临沂实际,确定临沂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主要为“企业开办”“办理施工许可”“获得信贷”“办理纳税”“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等6个方面、21个子项目。评价主要采取电话调查、现场问卷调查、抽取案例等形式,调查了解具体办事环节所涉及部门审批和相关供电、银行等企业服务的实际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件数和满意度。
调查对象包括企业开办申请人、办理施工许可人、企业获得贷款人、企业办理税务人、不动产登记人和用电报装申请人。营商环境评价采取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发区相结合的形式。
根据《实施方案》电话调查采用前沿距离法,得分用0-100表示。每项指标表现最优即“前沿”的县区(开发区)得分为100,其余各县区(开发区)通过线性转换计算出其与前沿值的距离,来反映其在前沿值与最差值之间的相对位置。现场问卷调查和抽取案例按照既定赋分值经换算后得出评价分数。评价完成后,分别编制市本级及各县区(开发区)营商环境评价分析报告。
营商环境评价的实施,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科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合理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状况,精准分析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各县区(开发区)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为加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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