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气减煤、扩大集中供暖、工地扬尘治理…… 兰山区组合拳防治建设领域大气污染

沂蒙晚报 2018-11-22 16:56 大字

本报11月20日讯 (记者王富军 通讯员孙峰华 韩汶轩) 记者从兰山区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兰山区在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采暖、严控道路开挖、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等方面出台新举措。到2020年,全区集中供暖面积增至5110万平方米。

据了解,今年,兰山区在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采暖方面,将继续加大热源改造、供热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建设力度,扩大集中供暖范围。计划到2020年,全区集中供暖面积增至5110万平方米。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区域,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方式。在有资源条件的地区,优先支持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预计到2020年年底前,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同时,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实施气化兰山工程,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

对于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的扬尘治理,今年年底前,兰山区将建立完善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全过程管控制度,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工程土方开挖、回填、主体施工、装修装饰、绿化等过程防尘措施,建立施工工地扬尘动态管控清单。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及视频、在线监控等措施。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尤其是1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土石方施工阶段,将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全部与住建部门联网。达不到要求的,实施断电措施,立即停工整改;市政工程必须分段施工,严格落实“六到位两禁止”等治理措施,即:围挡到位、硬化到位、渣土覆盖到位、洒水到位、冲洗到位、密闭运输到位,禁止现场搅拌、禁止露天熔化焚烧。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另外,对于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兰山区要求,拆迁工地必须湿法作业,严格落实围挡、洒水喷雾、覆盖、冲洗、密闭等治理措施,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垃圾,现场拆除完成后3日内必须清运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严禁非湿法拆除、严禁超时堆放废弃物,严禁清运车辆未清洗出场。达不到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并实施断电措施。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付五年内不得挖掘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道路开挖工程,兰山区将加强管控,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并严格道路挖掘审批程序,建立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道路施工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同时要求,开挖道路必须分段封闭施工,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对违章挖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加收掘路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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