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消防深入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
本报11月14日讯 (记者赵泽军 通讯员单柳松) 为推动机关团体、国有企业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有效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11月12日、13日,临沂市消防支队派员到临沂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等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为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市消防支队针对培训人员特点,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专门精心制作了形象直观、图文并茂的培训课件。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活动中,市消防支队宣传员首先通过播放近年来典型的火灾事故警示片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层次、多角度分析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单位应具备掌握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内容,可能引起火灾发生的部位、原因和产生的危害,以及发生火灾时如何正确报警,如何扑救初期火灾,人员疏散逃生自救方法,如何进行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基本方法,如何规范用火用电,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消防安全“三提示”等消防安全知识。同时,重点结合《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剖析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深了机关团体和国有企业对《规定》主要内容的了解和认识,并督促机关团体和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全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活动结束后,消防宣传员还进一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进行了实地培训,使员工们零距离接触了解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并在宣传员的指导下进行了灭火器油盆灭火训练。
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机关团体、国有企业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逃生能力,为筑牢机关团体、国有企业消防安全“防火墙”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市消防支队将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持续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夯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每位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会排查、会整改”,全力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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