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个价” 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将再执行三年
本报10月23日讯 (记者王泓钧) 近日,市物价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按此标准,普通家用轿车拖行10公里以内的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为260元/车·次,超出10公里的部分按拖行里程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公里,不足 1公里按 1公里计。此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为规范临沂市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试行一年情况,经研究,继续执行《临沂市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对象是指在全市普通道路范围因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正常行驶的车辆。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包括拖车救援、吊车救援和货物装卸等服务项目。
被救援车辆按车型计费,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应以基价为基础,从救援地到被救车辆停放场地拖行里程 10公里(含10公里)以内的,按确定的基价标准收费;拖行里程超过10公里的,可在确定的基价标准基础上,加收超出部分的拖行费。根据标准,按照客车承载量和货车承载量,分别将拖车救援对象分为8类。
根据收费标准,30吨及以下吊车作业费为380元/台·时,空驶里程费为18元/公里;货物装卸费铲车或叉车260元/车·次,装卸费35元/吨,人工装卸时费用为70元/吨。这些标准都为最高收费标准。
换轮胎解刹车一个价
每车最高收135元
本报10月23日讯 (记者王泓钧)记者了解到,根据收费标准,换轮胎费45元/个,每车最高135元,解刹车费45元/轴,每车最高135元。
吊车费是指将被救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拖车救援时计收,清障车、吊车特殊天气(雨、雪、大雾)、夜间(4月至11月的20点至次日6点,12月至3月的19点至次日7点)作业加收20%。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从被救援车辆直接装运至转运车辆成装、分离时,按装卸费的50%计收。
其中,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
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标准明确:吊车作业费按台时计收。吊车作业不足1小时的,按1合时计收;超过整时部分,不足0.5小时(含0.5小时)的按0.5合时计收,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合时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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