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立案查处18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10月14日讯 (记者 王晓 通讯员 王庆龙)近日,罗庄区人民政府召开1至9月份空气质量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今年1至9月份,罗庄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85,全市排名第5;优良天数145天,同比增加3天,全市排名第5。
从各项指标来看,1至9月份罗庄区细颗粒物全市排名第10位,同比改善14.8%,全市排名第5位;可吸入颗粒物全市排名第15位,同比改善13.7%,全市排名第5位;二氧化硫浓度全市排名第11位,同比改善23.1%,全市排名第5位;二氧化氮全市排名第 14位,同比改善7.1%,全市排名第10位;一氧化碳全市排名第2位,同比改善15.8%,全市排名第6位;臭氧全市排名第7位,同比恶化0.5%,全市排名第8位。水环境质量方面,9月份,该区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同比改善为0,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68%,同比改善6.25%。
9月份,罗庄环保分局共对18家企业(20起案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其中,涉及大气违法类案件1起(1家企业):临沂市希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涉及建设项目违法类案件10起(9家企业):山东左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罗庄区金皓阳纸箱厂、山东瑞高铝业有限公司、罗庄区博宏塑料制品厂、临沂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临沂创汝莫来石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固佳玻璃有限公司、临沂勇京建材有限公司。
涉及危废固废违法类案件6起(5家企业):临沂三泽木业有限公司、临沂琪瑞机械有限公司、临沂临工福瑞德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金马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美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涉及水违法类案件2起(2家企业):山东润青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宏旺实业有限公司;涉及噪声违法类案件1起(1家企业):临沂市罗庄家兴建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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