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电话催债才知飞来横“贷” 原是好友用其手机偷办贷款
半岛记者尹彦鑫通讯员张德军康丽芳报道
本报9月17日讯获取他人银行卡密码后,利用他人手机银行申请贷款,再偷偷将审批下来的钱财转走,致使他人莫名背负贷款。近日,经黄岛检察院提起公诉,黄岛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一审判处秦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8岁的秦某来自临沂市罗庄区,没有固定工作的他一直靠着打零工生活。偶尔,他还通过帮助别人办理贷款赚点小钱。长期以来,由于花钱大手大脚,秦某一直入不敷出,从小额贷款公司借了不少钱。到了还款期限无法偿还,而贷款公司不断打来的催款电话让他越来越慌。
2017年7月份,秦某来到好朋友陈某的住处,借用他的手机银行收一笔货款。作为儿时的好友,陈某没有丝毫怀疑,便将手机、银行卡及密码都给了秦某。登录上陈某的手机银行后,秦某发现里面有个追加贷款的项目。想起自己已到期的欠款,秦某忍不住动起了歪心思。抱着尝试一下的态度,秦某进行了贷款申请操作。没想到,银行很快便将69900元的贷款拨付到陈某的银行卡里。
趁陈某不注意的时候,秦某又利用其微信将钱全部转走。之后,做贼心虚的秦某将贷款申请记录、短信验证码和转账记录一并删除。就这样,在好朋友完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69900元便轻松进入了秦某的口袋。
一个月后,陈某收到了银行催收贷款的通知。通过查询,他才发现自己有一笔69900元的贷款,而这笔钱都被转到了秦某的账户里。陈某便打电话询问秦某原因,秦某只能承认自己贷款的事实。碍于朋友情面,陈某想给他一次机会,便没有报警,但是规定了还款期限。
眼看期限越来越近,欠陈某的钱依然没有还上。于是,秦某又想到了一个歪主意,可以先骗一部分钱堵上眼前这个“大窟窿”。2017年10月份,朋友给秦某介绍了需要办理贷款的方某。通过查看资质,秦某发现方某根本不符合贷款条件。但是为了骗取钱财,秦某虚构自己在银行有关系,能够帮其办下贷款,只是需要钱来“打点”关系。信以为真的方某将5万余元转给秦某后,却迟迟没有等到贷款。
后来,方某多次给秦某打电话催促办理贷款,秦某一直以各理由推脱。最终,因方某报案而案发,秦某因涉嫌盗窃罪、诈骗罪被批准逮捕。经查,秦某还曾利用相同方法骗取他人12000元。(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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