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晚上喝的酒 次日上路仍酒驾 “隔夜酒驾”,依旧脱不了处罚
本报9月3日讯 (记者张慧 通讯员杜宇飞) 近日,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机动组民警在兰山区沂州路与陶然路交会处设卡查酒驾。在对一辆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谈吐清晰、意识清醒,并无任何酒驾迹象。可是,用于初检的酒精测试棒却不停闪烁,这意味着车上的驾驶员有涉嫌酒驾的可能。
民警随即让这名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过一番呼气式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得知这个结果,驾驶员表示难以置信。驾驶人称明明是昨晚喝的酒,怎么就成酒驾了呢?原来这就是所谓的“隔夜酒驾”了!隔夜酒驾指的是驾驶员头天夜里或当日凌晨大量饮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没代谢干净,此时开车上路也可能属于饮酒驾驶或酒后驾车,甚至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醉酒驾车。“隔夜酒”对于驾驶员来说是最容易忽视的酒驾因素,一不留神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名驾驶人受到了罚款1000元、扣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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