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食药监局出台“一次办好”实施方案 二十三项任务“一次办好”

沂蒙晚报 2018-08-24 12:23 大字

本报8月23日讯 (记者高红红 通讯员翟潘华) 为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食药监局印发《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简化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监管,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监管工作严、群众获得感强”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环境。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承接了省局下放的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共计四个大类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切实推进临沂高新区、经开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药品广告等18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监管措施,明确了两个市场监管局和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在相关食品药品事项上的监管措施、处理等权限;分别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拆分,其中,将市级14项权力事项(即9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备案)共拆分出101个子项,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1项,将县级2项权力事项拆分出19个子项,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1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列入市政府“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此次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二十三项工作任务,并列出时间表。根据方案,在已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12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备案管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入驻大厅;向市属开发区全面放权,12月底前,除法律禁止和开发区明显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外,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下放至市属开发区,并建立跟踪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梳理服务态度、材料受理、流程时限等方面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做好整改;按照六个“一律”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提升“一次办好”服务效能,建立咨询服务人员库,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在确保每一个事项都对应一个单独、完整、清晰的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实现全链条办理优化;推进政务服务实名制,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人员、政务中心进驻人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建立数据共享通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实自助服务、智能服务和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要求;完成12331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整合,实现食品药品政务热线“一线连通”。

同时,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上网运行,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网上跟踪监督,推行执法工作信息化、标准化,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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