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驾车被交警处理 心怀不满,录制不实视频散布谣言
本报8月22日热线消息(记者 周广聪 通讯员问桂菘 王犇)无证无牌驾驶机动车,被交警识破后,非但不承认,还录视频传到网络上诬陷民警。近日,该男子被兰山公安育才路派出所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12日16时30分许,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接到指挥室指令:有群众举报一无号牌车停放在路边两天了。九中队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后,未找到该车驾驶员,遂将无牌车拖回停车场。
13日9时许,男子李某到九中队岗亭称拖的车是他的,要提车。民警要求李某出示驾驶证,李某说其没有驾驶证,车子是他叫朋友开的,民警告诉李某让开车的朋友来处理。
13日16时许,李某再次找到民警,说他的朋友不来,并要求开扣车凭证。为查清事实,民警口头传唤李某到大队办案中心接受进一步调查。
19时许,李某在候问室称自己不舒服,值班人员拨打120将其送到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无异常。民警告诉李某既然身体不适,让其回家等明天再来处理,但李某坚持今晚必须给他处理完。于是民警又将李某带回办案中心,期间李某拒绝接受询问。民警连夜冒雨赶到李某称其买车的地方,调取其驾驶车辆离开的视频。经视频及证人证实,李某于10日20时27分驾驶无牌车从临西九路与陶然路口南300余米处离开,21时26分将车停车前十街与青杨路南300米处。
14日15时,民警再次对李某询问时,李某在证据面前,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正当民警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李某内心不满,录制了两段污蔑交警的不实视频传到网络,并在微信群中发红包,让他人转发。针对李某的行为,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向兰山公安报警。
目前,因涉嫌无证驾驶,李某于17日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其发布不实视频的行为,涉嫌散步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兰山公安育才路派出所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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