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临产孕妇 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日前,一孕妇预产期将至,要从临沂商城打车到医院生产。一开始,出租车驾驶员不愿意去,后来听说孕妇要生产了,直接拒绝打表,坐地起价,还扬言“爱坐不坐”。通过网络检索可以发现,出租车拒载孕妇现象较为普遍。
针对此事,网友评论分为两个阵营:一、不论乘客是孕妇还是其他人,出租车驾驶员都不能拒载。二、尊重风俗习惯,驾驶员因担心孩子生在车上“有晦气”而拒载,或者为了沾喜气多收点钱的行为可以理解,这有点像以前拦婚车讨喜钱的做法,出发点并无恶意。
一些网友也表示,遇到这样的事,有的不会讲价,出租车驾驶员要多少钱给多少钱,还有的则主动包个大红包。
在这里,笔者首先要和大家厘清的是,出租车能不能拒载孕妇,这是判断这件事情是非的关键。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绝乘客合理的服务要求,有“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扬手招车停车后不载客”等四种行为之一,属于拒载。另外根据行业约定,醉酒、抽烟、超载、招车人系犯罪嫌疑人以及天气路况有不可预见性的危险,出租车可以拒载。
综上来看,孕妇打车是合理服务要求,出租车驾驶员的拒载行为属于违规,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本事件中,孕妇被解读为特殊群体,因为可能会出现把孩子生在车上的未知因素,进而影响出租车正常营运,或给驾驶员带来“晦气”,其拒载行为得到部分网友理解。这种想法和做法,显然是不妥的。作为出租车驾驶员,既然选择从事这一行业,就应和上述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一样,遵守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位乘客,并为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做好心理准备。
一些出租车驾驶员之所以忽略这一点,一是对自身职责认识不足,我行我素,二是混淆了出租车和私家车的定位。诚然,对有些驾驶员来说,出租车既是自己的营运工具,也承担了私家用车的功能。如果是私家车,遇到这种情况拒载可以理解。但既是开启空车标识在马路上行驶,就视为一种职业行为,必须承担接受乘客招车、不附加条件安全送达的责任。这是职责所在,不容推辞,也不能任性,决不允许出现“情绪高于行业规定”的现象。
无论是拒载孕妇,还是拒载其他乘客,都是少部分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但是针对这少部分人,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管理和教育,提升从业素质,避免影响整体形象。值得肯定的是,相关部门已对该出租车给予处罚。
刘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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