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清理用电收费
本报8月19日讯 (记者王泓钧 通讯员孟娟) 为深化价格“放管服促”改革,切实减轻电力用户电费负担,确保降价成果惠及终端用户,近日,市物价局召开了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
会上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按国家要求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电力公司要切实加大改造力度,对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用户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按照政府定价结算电费。
会上明确了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要求转供电单位(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向各非直抄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
会上提醒和告诫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和转供电单位,如若违反政策规定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规定,严肃查处,所有处罚信息将按照规定上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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