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居民天然气继续执行现价

临沂日报 2018-06-01 10:48 大字

本报5月31日讯 (记者 李萍)今天下午,市物价局召集临沂市主要燃气企业召开天然气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保障供应,不得提高销售价格,更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6月10日起将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由于市民对政策理解有误,导致临沂市城区天然气经营网点出现集中排队购气现象。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居民购气价格并未改变,依然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即:年用气量240立方米以下(含240立方米)为2.0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40-1140立方米的部分(含1140立方米)为2.4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1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为3.00元/立方米。居民购气价格的调整要有一个过程,需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未调整销售价格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或变相提高居民天然气价格。

市物价局将加大对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临沂市燃气市场价格稳定,营造良好的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市民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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