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抖吧,涉“公 ”违建!
本报5月28日讯 (记者董立军)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临沂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义办字[2018]40号》要求,5月28日,临沂市召开了全市涉“公”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推进会,会议要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治理各类涉“公”违法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要按照“杜绝增量、削减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实现“增量坚决控制、存量彻底整治”,全面完成涉“公”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一个政策、一把尺子、一视同仁”,实行“一律拆除、一律恢复原状”,坚决彻底治理涉“公”违法建设。治理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做到治理标准公开、治理流程公开、治理结果公开。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自有违法建设,对参与建设的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设,对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自有违法建设的治理工作负总责,实行包思想、包申报、包核查、包认定、包拆除、包恢复、包验收,落实“一包到底”的治理责任。市违治办要切实加强指导、调度、监督、协调、考核。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将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先干部后职工、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整改违法建设,并综合采取思想政治、行政管理、组织人事、纪律法律等多种措施,充分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冻结交易、纳入个人征信等多种手段,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集中治理行动从2018年6月1日开始,8月10日结束,分为部署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压茬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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