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对非法倾倒垃圾出重拳
本报5月27日讯 (记者 王璐)25日,记者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临沂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行为,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对各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通告》要求,各有关区设置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化工废料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和暂存场所。环卫保洁单位要根据垃圾日常产生量为各物业小区、村居配足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各有关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厂区内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具有利用能力的企业综合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或委托各有关区设置的暂存场所进行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通告》提到,须对外运输处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环卫保洁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按核定路线运行。环卫保洁或运输单位要将装饰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到指定的暂存场所进行分类预处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设置餐厨垃圾桶并放置其中,由特许收运单位上门收集。
临沂市公安局将联合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规定,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各类垃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从严打击,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效应。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发现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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