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划、立、治 ”“保 ”好水源地
□本报记者付茜 通讯员秦伟
日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决定联合开展临沂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根据要求,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2018年年底前完成设区的市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格临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临沂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为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市级一个岸堤水库,县级 5个(包括黄土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张庄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许家崖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石泉湖水库、凌山头水库水源地保护区)。
临沂市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汇水区域内,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00余家,城区6家企业全部搬迁入园,保护区内所有工业排污口一律取缔,敏感区域内涉水项目一律拒批。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8亿元,获国家良好湖泊奖励资金5617万元。市级财政每年拨付3000多万元专项资金,对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予以支持。对水源地保护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当地政府优先保障、优先实施。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根据工作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从2018年5月起(至清理整治全部完成),每月15日前向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2018年11月30日前和2019年11月30日前,分别将当年度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办,视情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将联合开展督导调度,重点督导排查是否属实、清理整治是否到位,工作推进是否得力。对问题整改进度滞后或者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实行问责。
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公开曝光违法典型问题,鼓励群众举报,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
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把专项行动与水源地日常监管、环境风险防范有机结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要强化督导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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