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 ”压缩建设周期3至6个月
本报5月17日讯 (记者王富军 通讯员胡雪) “放
管服”推出新动
作——— 质量安全监督
提前介入。记者从市
住建局获悉,为认真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
于“放管服”改革的
工作要求,加快推进
工程建设进度,切实
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市住建局决定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工作,可帮助相关企业压缩建设周期3-6个月。
据了解,在临沂市党政考察团赴杭州考察学习期间,市住建局了解到杭州高新区(滨江)推行“桩基先行备案”的做法,深受启发。4月18日至20日,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到杭州高新区对“桩基先行备案”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结合去年临沂市部分市直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
介入试点成果,决定
在全市推行房屋建筑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
前介入工作,只要具
备施工图审查合格和
质量安全责任明确两
个条件,建设单位即
可边开挖、边办手
续。
“打破传统工作
模式,实现建设项目
监管流程再造。建设
单位在办理‘三证\’
期间,申请质量安全
监督提前介入,压茬
推进,打好时间差,
可节约 3-6个月时
间,大大压缩项目建
设周期。”基本建设
科科长宫献玲告诉记
者,“同时,立足我
市实际情况,不限制
基础形式,不限制投资主体,不限制投资地域,在全市所有建设项目范围全面执行。”
记者了解到,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具备施工图已通过技术性审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已明确,其中施工、监理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应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其它条件等。建设单位按照市、县(区)住建部门工程监管分工持相关材料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手续。
另外,为加强监管,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基础垫层完成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仍擅自继续施工的相关企业,将责令改正,按照《临沂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诚信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扣分,书面告知建筑市场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是市住建局继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多图联审”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服务企业、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试点项目 18个,单体工程140余个,建筑面积210余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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