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标准建设年”启动
本报5月17日讯 (记者王璐)近日,记者从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为全面提升临沂市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全市启动物业服务“标准建设年”活动。
根据要求,物业服务行业将制定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管理文明服务规范、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规则等,为物业服务行为的实施和质量评价提供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一系列示范文本,各县区要在7月30日前开展一次示范文本使用情况大检查,推进物业服务行为和档案文书的标准化。
同时,临沂市将完善信用评级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鲁建物字〔2017〕16号),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机制。尽快与市发改委对接,把物业行业信用评级结果输入全市大数据平台,实现信用等级实时更新和公开透明。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与信用评级工作紧密结合,将随机抽查的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与创城督导工作相结合,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通报,建立“黑名单”制度,同时与行业协会、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实现信用推送和信息共享,形成联合奖惩机制。
此外,临沂将改革维修资金管理模式,实现资金管理标准化。修订《临沂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优化维修资金缴纳和审批流程,实现各个业务环节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取消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妥善处理好取消保修金制度后的有关事宜,完善其它物业质量保修措施。
据了解,此次“标准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阶段为2018年6月到11月。按照“标准建设年”活动确定的工作任务,利用6个月的时间,集中落实出台的文件和标准。12月31日前,市房管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将成立物业标准建设考核验收小组,对各县区物业“标准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实施效果,组织开展年度服务明星、先进个人、标兵企业、示范项目等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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