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健身128次可全额退款? 工作人员:需要审批,公司正在走程序
本报4月25日讯 (记者赵泽军) “办卡时说好的,一年内达到规定的健身次数便可全额退款,怎么就变卦了呢?”24日,市民丁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称,他在市区一健身房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对方承诺一年内只要坚持健身128次便可全额退款,如今消费达到指定次数,对方却一再推脱,至今未将费用退还。
据丁先生介绍,2017年2月份,他在位于河东凤仪街与滨河东路交会处的上水健身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当时店里搞活动,承诺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达到要求的健身次数,办卡交纳的费用就给予全额返还。”丁先生说,由于家就在附近,感觉还可以,他就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并交纳了1580元的费用,“当时说好的这1580元属于预付款,是办卡押金,只要不违约,满一年后全部给予返还,为此双方还签订了协议。”
丁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办完卡后,他便按照健身房的要求过去锻炼。“自从办卡以来,除非当天特别有急事,我基本每天都去。”丁先生说,健身房有打卡机,每次过去他都打卡,而且每次训练都不少于2个小时,“为了担心以后出现说不清的情况,每次过去健身除了打卡外,我还用手机进行了记录,按照记录这一年里我的健身次数已经完全达到了他们的要求。”
2018年3月份,在办卡满一年后,丁先生便按照与健身房的约定带着收据等相关资料前去退款。“当时看完后,他们将我的资料都留下了,说给核实一下,合格就给退。”丁先生说,过了一个多星期,看到还没有动静,他就再次过去咨询,“说好的打卡128次就可以,我们都有记录,肯定超过了,而且后来我过去咨询时,他们也进行了确认,说我合格了。既然合格了就给退费吧,他们却让我等着;多次询问,刚开始还说过两天就给退,后来便以各种理由推脱,如今一个半月过去了,现在却没了动静,这不明摆着忽悠消费者吗,希望尽快给予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健身房,并说明了情况。“确实有这回事,为了回馈广大客户,当时我们搞了一次零元健身优惠活动,活动真实有效,目前财务部门正在统计,很快就会给予解决。”对此,其梁姓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会员办卡费用都是统一交公司财务,退款也需要由公司批准。“当时都有协议,只要达到规定的锻炼次数,我们肯定给予活动兑现。但根据公司规定,退款需要审批,现在该客户退款正在走程序,一旦程序走完就给予退款。”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此事工商部门已介入。
□律师说法:
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称,消费者在该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如果健身房未按照约定返还健身费用,属于违约行为,健身房应当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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