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10月1日起网约车细则正式实施人、车不符合规定处1-3万元罚款

鲁南商报 2017-09-29 17:32 大字

10月1日起,《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开始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有效期3年。其中规定3个月过渡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网约车或驾驶员将处罚1-3万元罚款。

对于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和车,3个月过渡期内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驾驶员和车不符合规定的,应停止运营,否则将面临处罚。

逾期未办理许可手续的,不得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樊凯

新闻推荐

临沂二中举行青年教师师德演讲比赛

9月27日下午,临沂二中举行了以“喜迎十九大,做好引路人”为主题的青年教师师德演讲比赛,学校领导及师生代表观看了比赛。演讲比赛现场,参赛选手各具风格,感情真挚,或慷慨激昂、激情四射;或娓娓而谈,如话...

临沂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临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