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酒驾96起,不乏带孩子的父母
本报8月24日讯
23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百日攻坚行动第八次集中整治行动。
期间,共出动警力1626人次,警车511台次,设置检查点 124处,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215起。
其中,共查处货车、工程车、渣土车超载309起,三轮车闯禁区331起,货车闯禁区739起,酒后驾驶 96起,涉嫌醉驾13起,涉牌涉证1190起,客车超员14起,危化品车违规运输62起,低速载货汽车、货车违规载人4238起,疲劳驾驶2143起。在高速公路查处客车超员 1起,货车超载 39起,涉牌涉证43起,疲劳驾驶562起。
心虚司机应对交警各有各“招”
23日20时许,河东交警在解放东路与滨河东路交会的执勤点,发现一辆车老远看到交警突然停下,驾驶员和坐在副驾驶的妻子迅速调换了座位,可这并没有瞒过民警,民警立即上前查看。该车停好后,驾车的妻子一直强调,孩子不听话,才和丈夫换了座,让丈夫看孩子的。
面对这一说辞,交警表示怀疑,立即对丈夫刘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没有检测出酒精含量。而刘某的驾驶证、行驶证也没任何问题。面对交警的讯问,刘某最终承认,自己中午喝了点啤酒,晚上开车看见执勤民警后担心体内仍然含有酒精,才心虚和妻子换了座。
20时35分,在327国道与西城大街交会处路口,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义堂中队民警拦下了一个穿黑色衣服的青年男子,当时男子正驾车带着一家老小行驶。在做酒精测试时,该青年总是不使力气吹气,还偷偷往回抽气。这一举动没有逃过交警的眼睛,面对质问,这名青年男子只好承认,下午5时左右,他确实喝了酒。后经正规检测,该男子的酒精含量在18.5/100毫升,并不能构成酒后驾车。随即,民警对男子进行了教育,并让男子找未饮酒的人过来开车送其及家人回家。
执法中严厉却不乏温情
20时30分,在河东区,一个年轻小伙骑着两轮摩托车,沿滨河东路由南向北快速向解放东路与滨河东路交会的执勤点驶来。虽然他头戴头盔,但路上车多、人多,晚上视线不清,速度太快着实不安全。
随即,民警示意小伙靠边停车。通过检查发现,小伙的摩托车不仅没有悬挂号牌,而且驾驶员冯某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被查后的冯某非常着急。“警察同志,我妈病了正在住院,我急着去医院,所以,匆匆忙忙借了辆摩托车。我能不能先去医院回来再处理?”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不仅答应了冯某的要求,还驾驶警车将冯某送到医院。
20时50分许,在327国道与西城大街交会处路口,逮住一个醉驾男子,经检测,该男子酒精含量竟达到148/100毫升。男子自称姓李,并说刚带孩子参加了朋友聚会,因为觉得家离饭店很近,所以,心存侥幸想带着10多岁的孩子把车开回家。
按照程序,李某的车被交警开到车管所暂行保管,而李某被带到附近的医院抽血进行最终的酒精检测。这时,由于没人照顾孩子,交警帮李某照看着,并在李某进行酒精测试办手续时,还安抚孩子焦急不安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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