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必须祛暴
8月18日晚上7时许,江苏南通一个近百人的“暴走团”在过马路时,因为一辆公交车“没有及时让路”,团里几名男子竟围殴了公交车司机。他们从窗外向司机扔烟头、破坏车辆的雨刷器,还动手殴打致公交车司机牙齿被打断一颗,嘴角缝了8针。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8月21日《重庆晨报》)“暴走团”又惹事了,这次干脆升级为“暴力团”。
看看“暴力团”施暴的理由——公交车“没有及时让路”,真是霸道十足,却也是丑态百出。在此,至少有两个事实需要理清:一者,从道路通行纠纷的角度,公交车给“暴走团”让路有依据吗?换言之,“暴走团”过马路是否走了斑马线?又是否按照交通指示灯通行?公交车司机是否正常避让?如果有,则是一种情况,而如果没有,当时是在闯红灯或盲目横穿机动车道,则无疑涉嫌违法,那问题就大了。由于事发时的视频较为模糊,这些问题并不清楚,尚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二者,从打砸的角度,“聚众以暴力手段胁迫他人、殴打他人”已触犯刑律,施暴者和“暴走团”组织者难逃法律追责。
事实上,仅今年上半年以来,因为“广场舞”和“暴走团”引发广泛关注的群体事件已有多次:5月31日,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跳广场舞的中老年人与一群年轻人因争抢场地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当地警方介入;半个月后,这批广场舞老人再次强行占领附近的羽毛球场;7月8日,临沂一辆出租车失控冲入一支行进在机动车道上的“暴走团”,造成一死两伤的惨剧;最近,又有媒体爆出,安徽合肥市某路口,一群老年人直接在马路上跳起了广场舞且每晚都要持续到9时许,有人更是爆出雷语称“车子不敢撞我们”……这一桩桩、一件件,眼瞅着走向失控的边缘。
老实讲,舆论对“暴走团”占据机动车道的讨论已有多时,利害关系早已言明。其实,道理很简单,更有血的教训在前,为何有“暴走团”依旧执著上路?或许,从心理学角度可以作出解释——盖因“××团”背后的大众心理机制。具体来说,“扛大旗”“统一服装”“喊口号”这样的组织形式说明,一些“暴走团”早已超出单纯步行锻炼的范畴,而是刻意追求“气势”,似乎只要人多,便自然有了“正义”。
以临沂的一些“暴走团”为例,截至今年7月,一支名为“山鹰”的“暴走团”旗下小分队就有41支,成员更是破万。加上其他一些“小队伍”,动辄有将近万人在城市各个角落暴走;而在江苏徐州,“暴走团”的活动场面也足以惊呆众人。在该市云龙湖周边,每天参与暴走的有上万人,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在闹市中浩荡穿行,给交通秩序和市民生活造成了困扰。试问,人数如此之众、走路横冲直撞的“暴走团”,再说是马路上的“弱者”,谁又算“强者”呢?
随着“暴力团”问题的出现,城市管理者必须深思:如何对其进行管理和规范,达到既不放任失序,又不“一棍子打死”?应该看到,真正的“暴走”,不求形式和规模,更多的是独行,而即便是结伴,人数也不超过几十人。“暴走”的线路也会有意避开交通拥挤路段,属于一种既新潮时尚,又积极健康的户外运动方式。所以,有关部门应以此为方向,对现阶段的“暴走团”进行有效疏导。比如,倡导“暴走”尽量远离市中心,同时也结合城市绿道建设为其划定活动区域和范围,保证不扰民、不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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