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电信网络诈骗 □史奉楚
据新华社报道,“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7月19日上午在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获刑15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虽然这只属于一审判决,最终量刑尚存在变数,但可以说也是近年来对诈骗类犯罪少有的重刑了,可算是对徐玉玉亲属的最好抚慰,是对潜在电信诈骗分子的有力威慑。但应认识到,在“互联网+”背景下,铲除无孔不入的电信诈骗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战争。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犯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无期徒刑是对诈骗类犯罪最顶格、最严厉的刑事惩戒手段。一审法院认定主犯陈文辉不仅纠集、指挥他人拨打“一线”电话,诱使徐玉玉上当,其本人还作为“二线”人员亲自接听徐玉玉电话,直接骗取徐玉玉钱款,造成徐玉玉死亡的严重后果;且存在拨打诈骗电话共计1.3万余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诈骗弱势群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情节,其被判处最严厉刑罚一点也不冤。
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越来越猖獗。尤其是老年群体和涉事未深的学生群体,其本身防范意识就弱,加之对新生事物缺乏了解,很容易陷入电信网络诈骗陷阱。且电信网络诈骗与传统诈骗有所不同,传统诈骗多需要诈骗者与受害人直接接触并当场获取财物,成本较高。电信网络诈骗则可通过伪基站群发短信,广泛撒网;可通过改号软件或假网站冒充官方;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精准诈骗;可借助网络快速转移财产。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能拘泥于传统的打击和治理模式,否则就如牛栏关猫。“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的涉案被告人终于受到正义的审判,但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斗争远没有结束。既要严惩元凶,又要创新机制,补上管理短板,才能对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形成围剿,不让这一罪恶链条中的任何作恶者逍遥法外,避免徐玉玉式悲剧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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