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创新林地审批“集成办”新模式
□临报融媒记者 李宝荣
部门权力有限,服务企业无界。蒙阴县创新“政府主导联动、企业拿地即用”林地使用审批“集成办”新模式,由政府部门作为手续申报主体,变“企业多头跑、重复跑”为“部门协同跑、联动跑”,压缩使用林地审批时间35个工作日,保障项目快落地、早投产。
■变“企业跑”为“政府跑”
以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需由拟用地企业分别到自然资源规划、林业部门确认土地、林地用地情况,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后,到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从项目最初勘界落图到最后批复耗时至少60个工作日。企业反映流程复杂、手续繁多、难度较大。
该县整合行政资源,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将拟定的批次用地情况推送林业部门;林业部门确认范围内使用林地情况,联系第三方编制可行性报告,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推送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组织现场查验、公示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部门间无缝衔接,形成部门间高效衔接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头跑问题,审批部门变身企业“管家”,企业全程“零参与”、拿地“零跑腿”。
按惯例,同一批次用地单位多为“分散上报、集中审批”,单个用地单位上报材料后,需等待其他用地单位全部完成上报,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现在,审批部门依据批次建设用地信息,对同一批次用地中使用林地的所有建设项目提前梳理,会同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集中审查、统一办理林地手续。对已办理林地手续的同批次用地,后续项目无需再次申请林地审批,可直接使用该林地,企业“次次来、次次批、次次等”的局面得到改变,实现“总量控制、集约利用、即拿即用”。
■变“分散批”为“集约批”
推行“集成办”新模式后,行政审批部门联合林业、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数据互享、材料互传、信息互认,对申报材料、环节、内容、时间进行了深度优化调整,推出了“3+12”审批模式,将整个审批过程分为“确定用地项目勘界落图”“现场查验及材料确认”“审查材料上报”3个阶段。所有流程均在部门之间内部流转,简化环节50%以上;精简《勘界落图》《查询林地申请》等材料6份,精简率30%以上。
企业自行申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全程至少需要3个部门3次现场勘验,而批次用地涉及多个企业多个项目,企业多次承接现场踏勘费时费力。推行新模式以来,用地批复后,行政审批、林业、自然资源等多部门直接对该批次用地所有项目勘界落图、现场查验等进行统一踏勘,实现“一次勘验、全部适用”,从勘验落图到现场查验效率提升70%。
对同一批次用地中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报告编制费,该县改变以往由各用地单位分别支付的模式,由财政部门代替企业一次性支付,实现同一批次用地所有占用林地地块报告一次编制、费用一次缴纳。此外,原由企业承担的土地勘界费改由政府部门负担。蒙阴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共涉及使用林地1.5912公顷,通过集约报批模式,为企业节省森林植被恢复费31.824万元、可行性报告编制费7.38万元、土地勘界费1万余元。
■变“独立体”为“共同体”
“集成办”新模式打破以往“土地是土地、林地是林地”独立事项管理模式,构建起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使用林地许可关联审批管理模式。通过“集成办”批复的批次用地可直接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保证使用林地审批和建设用地供应两者顺畅连接。目前,已有4个项目通过“集成办”新模式顺利拿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批复》并进入办理用地手续环节。
该县还充分利用市“审管联动”信息平台,建立包括自然资源、林业、行政审批等多个部门在内的审管衔接“互动机制”,强化使用林地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审批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的,审批部门和林业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违法线索推送至执法部门,待履行完行政处罚程序后,执法部门将处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审批和林业部门,有效避免了因信息互通不及时导致的监管缺位等问题。
一件件小创新,汇聚成蒙阴县营商环境的总体提升,成为蒙阴县的又一张“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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