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村规民约 实现管理大作为 激发基层活力 精准服务民生 市民政局深化改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临沂日报 2019-08-30 09:49 大字

基层社会治理做得好不好,事关老百姓的幸福福祉。作为联系民生、服务群众最直接的部门,民政部门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上承担着重要使命。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党建工作统领,进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坚决履行最基础的社会治理职责,不断激发基层治理的活力,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确保村级自治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让村民居民生活的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蒙阴县蒙河村,村美人美心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可在以前,这里也曾人心不齐、村风不正、纠纷不止。如何凝心尚美?要先从村规民约说起。

面对村庄乱象,蒙河村“两委”下决心,让村民自立规矩、自树标尺、自主履约,在全体村民充分讨论的情况下,只有6条内容的村规民约正式张榜实施。

这看似精简,实则贴近村民生活。“宅边院外不准乱堆放,菜园大田不能栽杨树”“矛盾纠纷要协商,不要一时图逞强”……每一条都是群众身边事,每一条都是矛盾化解剂。

而为确保村规民约有效实施,蒙河村还设立奖励基金,遵规守约的给予奖励,违规违约的予以处罚。

如今,村民们自觉遵守自己制定的公共规则,治村有了章法,理事有了制度,也调动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这几年,蒙河村先后完成修路、吃水等8件民生实事。

蒙河村的村规民约只是全市村居(社区)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围绕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按照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全市4013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相关内容。

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了新一轮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改工作。而从这些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来看,不难发现一些显著特点——

聚焦群众心头事。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次的修改主要是将村(居)民反映集中、要求迫切、形成共识的事项,按照“少、精、实”的原则,形成耳熟能详、人人遵守的村规民约,切忌大而化之的口号,更多关注群众身边事、心头事。

聚焦可操作性。“车头必须朝外停放”“垃圾必须倒入垃圾桶”……这样具体而细致的规定非常具有实践性、操作性,正如村民们所言,“村规民约每一条都跟大家生活相联系,容易记、好实行,所以都会自觉遵守。”

如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凝聚起了全体村(居)民对价值认知和行为规范的共识,凸显群众性和普遍约束力,真正实现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发挥监督大功效

近来,很多村庄的村民发现,村子多了一个新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这主要负责帮助老少爷们把村里的钱盯好、把村里的事盯好。”

在村子里,无论是修路修桥、还是办公经费的支出,但凡涉及费用的,都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否则这些费用就无法支出。

“我们就是要管住村支书、村主任,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样,村干部也可以清清白白、亮亮堂堂为群众服务,群众也愿意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如此说。

这也正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的初衷和落脚点。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民自治机制和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是保障村集体利益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手段。

今年,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出台多项制度、措施,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建得好、用得好、发挥作用好,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确保有人办事。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并提倡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这就确保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人办事、为民办事。

——明晰责任“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底履行什么责任?简单地说,要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确保村务决策、村级财产、村工程项目等公开透明,推进村集体账本“阳光化”。

——强化监督考核。乡镇每年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由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这一系列举措,确保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发挥监督大功效的作用,有效实现了村居(社区)由“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实质性转变。

小事不出村

难事好商量

“以议题形式、展开协商讨论,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有效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做到小事不出村、难事好商量。”这就是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初衷和落脚点。

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方面,临沂市走在了全省前列。

早在2017年,市民政局就在全市范围内印发了《临沂市社区协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这在当时尚属全省首创。《实施办法》精准回答了“协商什么、和谁协商、如何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难题,使基层社会组织开展协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在此基础上,全市确定156个试点单位,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率先在全省统筹推进基层协商。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协商工作,督促县区制定出台《社区协商目录》、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进一步提炼具有临沂特色的社区协商工作法。

基层社会治理关系着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大美新临沂决胜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临报融媒记者 张志强

通讯员 赵晓林 何龙基 张洪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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