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计量 旱季果农浇水更节约 蒙阴农业水价改革见成效
近年来,蒙阴县根据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为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用水效率及效益,大力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微灌等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已经批复的农业水价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到2025年,蒙阴县计划完成农业水价改革目标21万亩,其中提水泵站控制灌溉面积18.97万亩;自流灌区控制灌溉面积2.33万亩。2018年的改革项目区主要位于高都镇、联城镇、野店镇、旧寨乡4个乡镇,涉及24个村,总改革面积4.3万亩,目前,2018年度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尤其是在今年雨水比往年偏少50%以上,干旱严重的情况下,项目区内的农业水价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高效的节水灌溉工程以及灌溉设施配套到田间地头,不仅保证了林果等经济作物的适时供水,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也提高了农民对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利用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形成了节约用水的浓厚氛围。
完善农田水利设施 旱季计量设施效用突显
在蒙阴县高都镇的一处桃树林里,记者发现每隔50米-100米,就有一个新建成的灌溉出水口。这些遍布田间地头的出水口被农民亲切地称为“田间水龙头”。这些“田间水龙头”,已经遍布蒙阴县4.3万亩2018年农业水价改革项目示范区。
“以前不论哪一家给果树浇水,至少需要两个人,先拉机器到井边安装好,再铺水龙带,浇十亩八亩地需要一两天功夫。”蒙阴县高都村民张京仁对记者说,现在有了这“田间水龙头”,给桃树浇水方便多了,尤其是在今年雨水比较少,干旱严重的情况下,这个“田间水龙头”可给农户们帮了大忙。
县水利局副局长罗伟告诉记者,蒙阴县主要以苹果、桃等经济作物为主,需要灌溉的周期为8-10天,用水需求量大,加上蒙阴县整体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易出现春旱、夏涝、秋又旱的现象。
如何保证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农户节水意识,确保在旱季也能最大限度保障林果等经济作物的供水,成为摆在蒙阴县水利局面前的难题。
为此,蒙阴县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除了在田间地头安上“水龙头”外,2018年蒙阴县还加大了对灌溉计量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了信息采集、传输系统和监控管理平台,安装35处泵站在线监测点,每个泵站各配备一套水电双控智能计量及监控系统。
“现在站在田间地头,操作下手机APP,就能实现抽水灌溉,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农户张京仁一边对记者说,一边演示着操作流程,一部智能手机,一头连着用户,一头连着泵站,农户在需要为果树浇水时,只要打开手机App,操作一下开机按钮,泵站就开始抽水作业,几秒钟之后,农户就可拿起铺在田间地头的“水龙头”给果树浇水。当然,用水户还可在APP上查询剩余水量、电量等。
目前建成的监控管理平台能对农业节水灌溉进行统一监管,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存储、预警与管理,除县水利局建设有总监控管理平台外,蒙阴县还在高都、蔡庄、野店等建有5处镇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另外的35处泵站监测点安装有泵站水电双控智能计量系统,对用水量、灌溉用电量、灌溉费用、泵电源状态、设备电源状态等进行在线监测,并将数据传输至监控管理平台。
这些综合信息系统的建立,不仅提高了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也更好地落实了综合节水理念,水资源利用率提高,目前项目区内灌溉用水的利用率能达到85%。
“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确定农业初始水权
农业用水总量上限明确,根据已批复的农业水价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蒙阴县到2025年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区共分配水权4600.8万m3,其中,2018年水价改革项目区分配水权为928.8万m3。以后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尖锐化,会逐年减少,充分利用水权,把有限的水量细化分解到灌区管理站、支渠、干斗渠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条件成熟时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分解到用水户,明晰农业水权,迫在眉睫。
为此,蒙阴县水利局要求各项目区用水总量确定后,分不同作物制定和完善用水定额,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细化到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泵站,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
“实际用水量、剩余用水量、超额用水量……”在蒙阴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信息管理平台上,所有用水数据一目了然。“这为我们对农业用水精准管理,提供了很好的依据。”罗伟告诉记者,目前蒙阴县各用水协会负责将泵站基础数据和农户确权之后的基础信息导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末端泵站监测设施将灌溉水量、电量、灌溉时间,上传到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最后再通过系统收取超用水费、统计分析用户用水量等数据,以提高农民爱水、节水、惜水、维修保护渠系的积极性。
水量分配完成以及水权主体确定后,蒙阴县水利局还会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核发水权证。水权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用途、总量、期限、可转让水量、转让条件等,这使得用水户都能清楚的了解自己拥有的水权。
水权证的发放,可以从根本上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对促进节约用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水权交易,激发了农民树立起水资源商品观念,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的农田管理意识,有效平衡了农村用水。通过水权交易,用户能够在用水季节及时买到要用的水,改变了以前农村缺水与浪费并存的现象。实行水权制度,可增强农户关心水、珍惜水的意识,形成了户户明确总量、人人清楚定额的局面。
指导价和阶梯水价并行 健全水价形成机制
“现在我们给桃树浇水,1立方水大约也就1元钱。”负责管理着500多亩桃树林的农户张京仁告诉记者,这个定价对于从事果树种植的农户来说,是很实惠的。
农业水价制定是否合理,除要考虑到水利工程成本与灌溉工程的管理、维修费用等因素外,农户对水价的承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鉴于当前农民收入偏低,蒙阴县水利局要求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必须考虑用水户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
为此,蒙阴县2018年公布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供水价格》作为政府指导价。通过自流方式供水的地区,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32元/立方米,经济作物基准价格为0.43元/立方米;通过提灌方式供水的,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98元/立方米,经济作物基准价格为1.27元/立方米。供、用水双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
同时,蒙阴县还在项目示范区内实行阶梯水价,对超出用水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用水定额超过定额20%以内的,超出部分按水价的1.1倍收取,用水量超过定额20%~40%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1.2倍收取,用水定额超出40%以上的,对超出部分按水价的1.5倍收取。这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据了解,蒙阴县还在农业水价项目示范区内,建立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对象主要为在定额内用水的种植作物的用水主体,包括不同规模的农民用水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及负责工程设施管护主体。奖励对象则为在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管理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用水主体或用水组织,包括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及负责工程设施管护的村集体等。
创新管理模式 建立农业用水合作自治组织
培育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的“农民用水自治组织”,则是蒙阴县创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又一举措。据了解,自2011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以来,为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蒙阴县不断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模式,成立了用水户协会、用水合作组织,引入市场管理机制。
按照“政府引导、村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蒙阴县依托乡镇水利服务中心,目前已经组织成立了11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现有协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分会。基本做到每个乡镇成立一个用水户协会,一个村为一个分协会,水管员由用水户选举产生。
为方便各村灌溉工程管理,蒙阴县还以村为单元组成灌溉小组,建立健全了“乡镇协会+村灌溉小组+村水管员”为模式的管理服务体系。村灌溉小组拥有田间工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村民灌溉小组负责从泵站至管网至出水口的全面管理,小组长主要负责泵站管理,管水员协助管理泵站、管网出水口及配套建筑物等工程设施的运行、调度、管理、维护,供水水费的收取。形成以村灌溉小组管护为主、水利服务中心和乡镇用水户协会指导、监督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确保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持续健康运行。
罗伟告诉记者,每年县水利局和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定期对用水户协会和灌溉小组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政府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纳入全县年度考核,组织水利、财政等部门定期对乡镇政府管理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督查、考核。
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是蒙阴县对农业用水管理的有益探索。下一步,蒙阴县将继续积极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探索多种形式且符合当地群众意愿的新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
□临报融媒记者 张国蕊
通讯员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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