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无罪

潍坊晚报 2020-01-14 09:04 大字

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1月13日,一起旧案的再审宣判,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6年3月6日,16岁的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申诉被屡次驳回。入狱近14年后,经过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当庭释放。

再审宣判原审认定证据不足

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8日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启动再审,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再审期间,合议庭经过阅卷、核查证据、召开庭前会议等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张志超、王广超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故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王广超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张志超、王广超有罪。

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案件梳理

事发至今,案件当事人都经历过什么?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2005年2月11日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一个停用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2005年2月12日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2月26日张志超被正式逮捕。

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2012年3月1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

2016年4月1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3个月。7月中旬,复查再次延期。

2016年~2017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3次视频接访,了解了张志超的案情后,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2019年间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随后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8月,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限。

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未来打算将申请国家赔偿

宣判后,张志超接受采访时表示,“曾经最不能忍受被别人说是强奸犯,多年来的痛苦由‘无罪’两字结束了。听到无罪的时候我没有那么激动,时间那么长反而有些麻木了。这么多年了,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放下了。”

对于未来的打算,张志超说,自己还年轻,下一步准备好好学一门技术,还有机会好好孝敬母亲,并准备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国家赔偿。

评论让正义不再迟到

这是一起长达十几年的冤狱,入狱时张志超还是个16周岁的少年,出狱时却已是而立之年。一个人的青春被完全埋葬在了监狱里,更显出这起冤狱的痛感。

当下中国平反冤假错案进入了快车道,从聂树斌案到乐平冤案、福建缪新华案、刘忠林案,一系列陈年冤案得以翻覆,这显示了中国司法机关敢于负责的态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正义,有赖于个案正义的实现。

本案于公众,不过是众多得到昭雪的冤案之一,但对于张志超来说,却是整个青春被深埋大墙中,是背着“强奸杀人犯”的罪名,送走爷爷、奶奶、父亲等多个亲人。

正义不该迟到,迟到就要追责。特别是本案中的“一案两起冤狱”,必须要做出全面调查。办案责任终身制必须落实,让所有司法人员都引以为戒,让正义不再迟到。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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