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重拳扫黑除恶务尽

临沂日报 2019-03-04 09:2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李建)高悬法治利剑,铲除黑恶势力。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临沭县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撒“天网”,出重拳,荡涤黑恶,清除污垢,以雷霆万钧之势,掀起摧毁黑恶势力的风暴。

2018年2月12日,临沭县公安局对李某等人非法拘禁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2018年以来,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吴某到法院起诉查封自己的财产为由,纠集岳某、高某、张某、王某、彭某,实施非法拘禁、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3起,致伤1人,非法获利128049元,影响恶劣。目前,李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彭某被取保候审。2018年5月14日,该案移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该案重大、疑难、复杂,6月14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至6月29日。目前已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初步审查,正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暂未发现该案背后存在基层干部腐败和“保护伞”等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沭县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需求,组织领导站高位,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调度研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分线推进工作。与各镇街、县直各部门签订承诺书,调整成立9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各镇街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负责本镇街、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抓合力,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和上报纳入基础网格网格长、网格警务员职责范围,拓宽了涉黑涉恶线索来源渠道。强化打击赢民心,加强基层组织管理,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班子,重点建好班子缺职、问题干部、信访突出和涉黑涉恶“四本台账”,使农村干部队伍更纯洁;以破获涉黑涉恶案件为抓手,做到“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查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同时,建立案件会商、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悬赏通缉等10项日常工作制度,健全协作工作机制、每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日常调度、明查暗访、检查考核等形式,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跟踪督查落实。一年来,临沭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捷报频传,共刑事拘留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57人,逮捕125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公开宣判2个涉恶犯罪团伙,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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