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尊见同志事迹报告会举行 展现平凡而伟大的民警形象
本报12月26日讯 (记者张慧)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全市公安机关力量,26日,庞尊见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临沂市公安局举行,缅怀追忆庞尊见同志,聆听感悟他的感人事迹,宣传弘扬他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
报告会上,宣读了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庞尊见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随后,报告团的5位成员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真实的故事,通过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回顾和展现了庞尊见同志生前一个个感人的场景和瞬间,介绍了庞尊见同志扎根综合岗位、始终乐业奉献的先进事迹,把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优秀基层公安民警形象,真实而生动地展现出来。整场报告感人肺腑、发人深省、催人奋进。
据悉,本次报告会采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市公安局,各分县局设分会场进行同步收听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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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尊见,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临沭县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三级警督警衔。2018年7月6日,庞尊见同志在郑山街道朱沙埠村走访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摸排工作时,突感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36岁。
在同事眼里,庞尊见是“拼命三郎”、在家人眼里是“整天靠在单位”、在朋友眼里是“找他吃饭总是在单位加班”,在工作15年的时间里,他没有休过一次年假,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他连续15天不分昼夜,与同事们在检查站执勤,平均每天检查过往车辆2700余辆,圆满完成了任务。日常工作中,他坚持白天采访,晚上写稿,12点之前很少回过家,即使在任务最为繁重的时候,他每天仍撰写多篇宣传稿件,被领导同志们称为不知疲倦的“宣传战士”。
参加工作15年来,庞尊见同志怀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忠诚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模范践行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树立了新时代人民警察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的典范,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受到个人嘉奖8次,连续10年被评定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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