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开展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
本报5月30日讯 (记者 柏建波)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入改革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正式开展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
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辖区内14个基层法院,划分为东、西、南、北4个片区。其中,东片区包括临沭、河东、莒南、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片区包括平邑、费县、兰山;南片区包括郯城、兰陵、罗庄、高新区;北片区包括沂水、沂南、蒙阴。自6月1日起,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选择向法定管辖法院起诉,也可以自行选择向法定管辖法院所在片区的其他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的类型仅限于依法应当由临沂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不包括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此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
建立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制度,将使行政案件受理渠道更加畅通,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有助于解决临沂市的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
新闻推荐
临沭县地处鲁苏两省三县接合部,省际边界线长达60公里,沿线派出所12个。长期以来,临沭警方主动出击,与边界警方精诚团结,并肩作...
临沭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临沭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