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对执行流程进行梳理再造,以“团队+流程”建设的改革模式,构建全新的执行全流程体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临沭实践

临沂日报 2018-05-31 00:00 大字

案件结收比 90.75%,实际执结率67.26%,同比提高100.42%;执行标的到位率71.4%,同比提高311.29%,申请人权益得到最大化实现,社会营商环境、诚信环境、信访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这些发生在临沭县的变化,都得益于临沭县人民法院去年3月以来对执行全流程运行机制的实践探索。

2017年3月,临沭法院对执行权进行立体化透析和分解,从执行权运行机制上进行内部挖潜和规制,以“团队+流程”建设的改革模式,建立了“中心统筹、五个一律,团队精执、扎口结案,一横三提、动态执行,全程留痕、节点管控,前减后加、积分评价”的执行全流程体系,以此通过制度建设根治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对此作出批示肯定:“执行实施权的优化配置,对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意义重大,山东临沭法院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五个一律”严措施

执行难作为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痼疾,一直受到群众的诟病,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

“执行难问题由来已久,解决这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临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星磊告诉记者,从根本上、制度上进行改革完善,找准问题和根源,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

临沭法院的改革首先从组建团队、优化组织架构开始。取消执行局内部庭室建制,建设6个一级团队,分别是指挥中心团队、4个精执团队和监督团队。所有案件在执行指挥中心都要严格按照“五个一律”(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名单、一律查控财产、一律罚款、一律拘留、涉嫌拒执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要求进行流水化作业,没有具体承办人,五项执行措施分别由不同团队在不同窗口完成,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实施,凡不采取的要经院长审批。

一年多来,通过严格执行“五个一律”,临沭法院基本解决了外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执行等问题。

团队建在流程上

张星磊在工作中发现,当前多数法院执行工作的运行模式还是集中行使,绝大部分执行案件实行的是执行独任制,案子长期在一个执行人员手中直至结案,信息不透明、监督不到位导致权力寻租空间过大。

为此,临沭法院把团队建设镶嵌在执行流程上,各管一段,一个团队限期没有执结的案件强制流转到下一团队,让案件动起来,有效避免了外界干预执行、执行员消极不作为等问题,也让执行权丧失了寻租空间。

在执行指挥中心经过2个月的时间没有实际执结的,一律流转到精执团队精准执行,经过精执团队3个月仍未结案的,横向移至其他精执团队,仍然执结不了的,逐级上提至团队长、执行局局长和分管院长,期限分别是1个月。

临沭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晓光对这一分段执行、动态流转的办案模式感受颇深:“实际工作中,这一模式在上下团队之间筑起了一道天然的监督屏障,形成了强有力的制约,避免了权力被寻租,基本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的问题。”

积分评价激活力

为激发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执行队伍的吸引力,临沭法院建立了执行业绩评价制度,对每一起案件根据不同办案节点和难易程度赋予不同权重分值,通过积分评价的方式,客观、全面地评价执行团队和干警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

“案件在上一团队执结不了导致流转的,要扣减一倍案值加到执结案件的下一团队得分中。”临沭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勇剑说,案件流转次数越多,最后执结的团队得分越高,既避免了上一流程不作为造成的工作下灌,又对下一流程结案形成正向激励,使整个流程体系实现了可持续。

此外,临沭法院要求执行干警在每个案件的执行过程都要形成痕迹,包括纸质、音视频和图片留痕等,所有案件随卷制作一份流程节点表,上下流程之间要形成前后连续的纸质背书,以实现节点管控,避免重复劳动。

记者 柏建波通讯员 庞艳红 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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