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买杂牌包退货遭拒? 店方:已尽到告知义务,无法退货
本报4月18日讯 (记者赵泽军) 在品牌专卖店购买皮包,不料回家才发现,皮包竟然是个“杂牌”,去找经销商,对方却不肯退货,这让市民气愤不已。“品牌专卖店却卖杂牌产品,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16日,家住临沭的方女士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据方女士介绍,15日中午,她在位于县城中山路的一皮具专卖店购买了一个皮包,准备送给母亲。“当时恰好路过该处,突然看到该品牌专卖店。”方女士说,由于母亲要出去旅游,正需要个皮包,而且非常喜欢这个品牌,她就进去看了一下,“当时店员给拿了两个皮包,我挑选了其中的一个,价格是118元;当时,我觉得价格挺实惠的,感觉也是知名品牌,就买回了家。”
方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由于当时时间比较紧,她并没有认真查验;让她没想到的是,品牌专卖店购买的皮包并不是知名品牌,竟然是个杂牌子。“当时从进店挑选到出来也就几分钟,因为中午还有事,有些匆忙,我也没有仔细看。”方女士说,回家发现后,她大吃一惊,赶紧核对当初商家开具的单据,“当时店里的销售人员根本没有跟我说明,我选的款式是另外一个牌子。他们给我开的单据,就是该知名品牌的全国统一售后单,我就一直以为在他们家买的东西,都是这个知名品牌的。哪里想到,却是另外一个品牌的东西,这不就是‘狸猫换太子\’吗?”
对此,方女士很是恼火,就带着皮包再次回到店里。“在品牌专卖店里销售其它品牌的产品,应该明确划出一块区域进行销售,而不应该混杂在一起;而且销售人员在推荐时,也应该说明情况,不然就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没想到我过去退货时,他们却以‘折扣促销的商品概不退货\’为由拒绝了。专卖店却不‘专卖\’,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专卖店,并说明了情况。“我们确实是专卖店,但并不是都是一个品牌的,该客户所购买的是厂家生产的另一个品牌的产品,也都是品牌包,而且当时我们已告知客户,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所以无法退货。”对此,其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经营者所经营的产品不超过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是否只卖某一品牌的产品属于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法律并未明文禁止专卖店销售专卖品牌以外的产品。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专卖店以专卖为幌子,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或者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并有权向销售者索赔。”
新闻推荐
为打牢市场监管基础,临沭县烟草专卖局坚持精益理念,开展全流程、全领域、全覆盖改进创新。学深学透创新政策要求。学深研透创新要求,在重大体系建立上带头搞创新,探索科技创新,推动整体工作跃升。要梳...
临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沭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