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臣不容诋毁 英模不容谩骂
据报道,日前,山东省日照市前“德与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禚某在微博上公然侮辱、诽谤和谩骂94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潜艇之父”、全国劳模、全国道德模范人物、共和国功臣黄旭华院士,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事情传开后,引起全国很多网友的愤慨和不满。临沭县公安局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笔者为之叫好。
黄旭华院士为了国家利益隐姓埋名,远离家人30年,潜心研究攻关献身我国核潜艇事业,直到近年,黄旭华院士退休多年且经过国家保密制度的许可,才站出来现身说法,激励当代的年轻人投身国防。而山东省日照市临沭县的禚某却对黄旭华院士此段特殊人生经历进行无端诋毁、恶语相加,恶语攻击,诋毁侮辱。
在发展研究这些尖端科技武器过程中,许许多多的科学家因保密的需要做出巨大牺牲,舍小家顾大家,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才铸就了一道道共和国之盾,才铸就了中国国防的辉煌,他们是共和国的功臣和脊梁,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他们是应该受到祖国和人民的敬重、钦佩、褒奖、推崇,是我们最值得敬重佩服的人。谩骂侮辱黄老,在微博这样的公开平台上公然侮辱英模、诋毁为国做出巨大贡献的核潜艇科学家,不但危害到公序良俗,更是踩到了法律的红线,无论于情于法于理都天理难容。
诋毁有功之臣的禚某罪有应得,对他绳之以法并给予强烈的舆论唾弃算是给这些人一个警示:功臣不容诋毁,英模不容谩骂。在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我们不仅仅要替黄旭华院士等英模们讨一个说法,更重要的是要还网络言论空间一个清朗。互联网再自由,也不是法外之地,践踏法律红线,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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