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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指令省高院再审“张志超案”

济南时报 2018-02-03 17:29 大字

12年前被判强奸罪,其间多次减刑,刑期还剩5年再审决定书指原审判决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矛盾

张志超旧照 图片来自封面新闻

据封面新闻2月2日报道,曾被多家媒体报道过的山东张志超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7年12月28日公布了该案的再审决定书: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原审被告人王广超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最高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2月1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李逊向封面新闻记者证实,此案已由最高法指令再审,但目前尚未收到再审决定书。

2005年2月,时年不满16岁的山东临沭县高一学生张志超被警方拘留,他被认定为一起校园奸杀案的凶手,受害者是同校女生高某。在检方指控中,张志超在学校洗刷间内强奸了高某,并致其窒息死亡,判决书中显示,次日张志超再次进入洗刷间奸尸并将尸体多处割破。

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与张志超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有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没有提出上诉。

入狱5年后,张志超提出申诉,否认当年强奸案是其所为,并称其在审讯阶段受到警方刑讯逼供,同案的王广超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当年曾遭刑讯逼供。

李逊律师认为此案有诸多疑点:案件被认定为强奸案,但受害者身上未提取到精液和其他身体物质;张志超前后9次询问笔录中口供不一致,供述不稳定,比如对于受害者的衣着就出现多次变化;本案证明张志超作案的物证稀缺,唯一的物证是被认为插入死者肛门的木棒,但上面却未提取受害者的相关物质和张志超指纹;此外,李逊认为张志超的作案时间和警方认定的犯罪现场均存疑。

从2011年开始,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向山东各级司法部门进行申诉。她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几年,自己大部分时间往返于法院、检察院、儿子服刑的监狱等地。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19日以(2012)临立刑审字第5号通知,驳回申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12日以(2012)鲁刑监字第123号通知,驳回申诉。

在山东高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中,该院认为“经审理查明,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在申诉被山东高院驳回后,张志超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此后,最高法院多次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了解案情并于2017年立案审查。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张志超在监狱服刑期间多次获得减刑,目前剩余刑期在5年左右。●案件回顾

教学楼废弃厕所内发现女生尸体

张志超的母亲还记得,2005年2月12日是大年初四,张志超凌晨1点多在家中被几名警察带走。

之后,张志超一直没有回来。张母数日后打听到,儿子出事与同年级一个叫高某的女生有关。该女生在高一20班就读,已经失踪一个月,其父是临沭县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据目前所知,高某最后一次出现在好友视线的时间,是2005年1月10日清晨。高某的一名王姓好友当年向警方表示,她前一天晚上住在高某家,这天一大早骑自行车载着高某上学。当天是星期一,按照学校规定,6时15分举行升国旗仪式,之后跑操。当两人到校门口时,集合铃响了,王姓女生进校门后急忙把车推向东边的停车场,而高某取走了车筐里的两本课本和钱包,径直朝前走。

“推自行车走了有十多米远,我想让高某帮我也拿课本,便转头找她。”王姓女生说,这时已经找不到高某了。

高某去哪里了?这在当时成了一个谜。高一20班的班主任告诉警方,在那天学生跑操的时候,他没在队伍中看到高某。

班主任不知道的是,整整一天,王姓女生都没能联系上高某,高某也一直没有回家。高某的家人次日清晨不到8点就赶到学校找人。随后,各班通知同学帮忙寻找高某,学校有女生失踪的事旋即传开。

但是,一直到学校放寒假,高某始终没有消息。

2月11日14时许,学校一名清洁工打扫教学楼3层的洗刷间。她试图进入洗刷间内部一个已废弃数月的厕所,却发现锁无法打开,便找来钳子和扳手。厕所的锁被撬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具趴着的女尸,臀部以下裸露,以上则套着沾有血迹的编织袋。校方旋即报警,经辨认这正是失踪一个月的高某。

10小时之后,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迅速走进警方视野。

被指曾出现在涉案的洗刷间门口

张志超被警方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被认定为案发日期的2005年1月10日清晨,有人指证他出现在了涉案洗刷间门口。

1月10日这天清晨,王绪波、杨同振请假在宿舍里,没有参加升旗仪式、跑操。

法院判决书认定的证言显示,王绪波称,大约6点23分,他在宿舍里听到有女孩尖叫“你要干什么,救命”,随后他和杨同振先后跑出宿舍,并看到洗刷间门口站着两个人。按照王绪波的说法,其中的一个人是张志超,另一个人戴着眼镜。王绪波问张志超在干什么,对方回答说没干什么,王绪波又往洗刷间门里看了一下,当时天黑,没看见什么。

不过,杨同振的所有证言均未提及张志超在洗刷间门口。甚至,在判决认定的证言中,杨同振称王绪波在“跟两个我不认识的男的说笑”,但杨、张其实相识。

“我接着又问他俩‘刚才是谁喊的\’,他俩说‘有女鬼\’。我又问他俩干什么的,他俩说‘有美女,行了,没有什么事\’。我就和杨同振回宿舍了。”王绪波说,他和杨同振返回宿舍后,过了5分钟再出来,就没看到那两人了。

那声尖叫显然被警方认为是高某遇害前发出的求救信号。被指出现在洗刷间门口的张志超,也因此步入漩涡。

(据封面新闻、《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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