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在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不良资产债权,公告如下:
一:1、借款人钱秀华于2017年05月31日在我行借款12万元,到期日2018年02月15日,由刘会侠、钱秀苍、高丽、钱延飞、钱秀花、刘得杰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2万元及利息33123.69元。
2、借款人杜夫宝于2013年06月18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4年06月15日,由周文勋、端敏德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0万元及利息37920.41元。
二:1、借款人魏祥于2014年08月31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5年05月13日,由刘华、王加飞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20元及利息45612.87元。
2、借款人张秀华于2006年05月22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1年05月22日,由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98368.52元。
三:1、借款人吴绍欣于2017年01月12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8年01月11日,由黄明君、吴兴连、吕波波、朱培连、陈付荣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0245.23元及利息25700.84元。
2、借款人吴兴连于2017年01月18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8年01月15日,由黄明君、吴绍欣、吕波波、朱培连、陈付荣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00元及利息6160.97元。
四:1、借款人韩敬乾于2008年06月21日在我行借款2万元,到期日2009年06月21日,由张猛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8529.15元及利息35622.31元。
2、借款人韩华于2007年02月12日在我行借款2万元,到期日2008年02月12日,由韩敬乾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28674.58元。
五:1、借款人黄银芝于2010年08月18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1年08月15日,由李玉顺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23545.44元及利息113795.87元。
2、借款人韩保均于2011年03月10日在我行借款2万元,到期日2012年03月09日,由王保美、韩保龙、王洁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47394.11元。
六:1、借款人徐晓龙于2009年06月30日在我行借款4.9万元,到期日2009年12月05日,由郭德涛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44624.94元。
2、借款人曹荣广于2009年10月31日在我行借款33万元,到期日2010年10月15日,由曹荣启、王政法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41695元及利息855180.07元。
七:1、借款人邱传伟于2013年03月12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14年03月11日,由邱传信、毛西现、顾宗芳、孙桂贤、赵海丽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元及利息20076.55元。
2、借款人秦启峰于2010年11月06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1年09月05日,由秦继强,李在选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8242.17元及利息24978.29元。
八:1、借款人王兆华于2012年12月31日在我行借款9.9万元,到期日2013年11月15日,由李保华、郭晓娟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9.76万元及利息267062.03元。
2、借款人孙存花于2012年10月29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13年10月15日,由张学廷、黄秀利、张利美、黄云娜黄启田、周俊荣、郭元法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65020.86元。
九:1、借款人孟凡柱于2014年06月30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5年06月20日,由李小刚、张峻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元及利息37310.29元。
2、借款人孙井水于2013年03月31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4年03月15日,由苑佃平、徐立秀、孙晋国、曹小峰、邢广花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99537.5元及利息221738.51元。
十:1、借款人张广奇于2015年06月25日在我行借款7万元,到期日2016年06月15日,由张东辉、张广西、张广森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3.08万元及利息45698.9元。
2、借款人王建立于2012年05月31日在我行借款8万元,到期日2012年07月15日,由杜秀芝、徐景龙、王俊明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62910元及利息45504.54元。
十一:1、借款人李法民于2013年03月08日在我行借款6万元,到期日2014年03月07日,由齐贤斌、孙其花、孙启英、于洪忠、孙彦梅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0.99万元及利息41939.53元。
2、借款人黄应利于2014年03月25日在我行借款9万元,到期日2015年03月15日,由黄广利、孙中永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元及利息70098.92元。
十二:1、借款人卜乐园于2013年08月08日在我行借款6万元,到期日2014年07月15日,由卜令雨、陈夫元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9960.49元及利息14474.95元。
2、借款人刘善伟于2012年11月21日在我行借款4万元,到期日2013年07月15日,由刘超、苏瑞廷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元及利息39929.73元。
十三:1、借款人周鲁晓于2009年06月20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10年06月05日,由马江山、马放山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87384.6元。
2、借款人杜二雷于2013年07月18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4年06月15日,由李文强、相杰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9.98万元及利息33553.42元。
十四:1、借款人吴绍龙于2006年07月06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06年07月30日,由李守义、李海燕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5万元及利息。
2、借款人邱忠田于2005年07月31日在我行借款4万元,到期日2006年04月20日,由李守义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39571元及利息。
十五:1、借款人张春玉于2005年06月28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06年04月01日,由朱金义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21950元及利息。
2、借款人王广会于2016年06月29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17年06月20日,由王广宇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33585.67元及利息27486.24元。
十六:1、借款人沈开东于2010年07月30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11年07月15日,由孙加祥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48014.46元及利息153687.77元。
2、借款人周连华于2008年01月03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08年07月01日,由李修金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3万元及利息42955.02元。
十七:1、借款人周善志于2009年07月29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0年01月05日,由宋传军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2.99万元及利息128552.18元。
2、借款人周善志于2009年06月26日在我行借款1.5万元,到期日2009年12月05日,由宋传伦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4263元及利息67057.64元。
3、借款人周连栋于2009年11月23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0年11月15日,由李振付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28236.68元及利息134118.46元。
十八:1、借款人王广宇于2016年04月30日在我行借款36万元,到期日2017年04月20日,由王广利、王广会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34.05万元及利息91632.77元。
2、借款人左兴礼于2015年07月29日在我行借款9.9万元,到期日2016年07月15日,由王广宇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81215.82元及利息60855.34元。
十九:1、借款人梁万平于2009年12月20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10年11月5日,由梁万云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49514.52元及利息171155.14元。
2、借款人徐桂启于2006年11月17日在我行借款4.9万元,到期日2007年11月17日,由徐鑫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84216.57元。
二十:1、借款人王德彬于2007年12月03日在我行借款6万元,到期日2008年12月03日,由赵邦尾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6万元及利息118951.65元。
2、借款人司马忠平于2011年2月25日在我行借款20万元,到期日2012年2月10日,由代启跃、赵尔新、张迪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106100.35元。
二十一:1、借款人刘虎于2008年06月12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09年06月12日,由刘向伟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2.99万元及利息140123.67元。
2、借款人刘向伟于2008年08月02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09年08月02日,由刘虎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29264.96元及利息146236.75元。
二十二:1、借款人周广太于2014年06月30日在我行借款8万元,到期日2015年03月25日,由周东旺、吕涛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元及利息31693.93元。
2、借款人居佃信于2015年01月20日在我行借款4万元,到期日2016年01月19日,由刘存良、居佃存、刘思英、邱敬芝、刘胜平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4万元及利息34125.22元。
二十三:1、借款人毛圣君于2007年11月08日在我行借款0.5万元,到期日2009年10月08日,由张文祥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0.5万元及利息68777.54元。
2、借款人毛圣君于2007年10月30日在我行借款1.5万元,到期日2009年10月30日,由张文祥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5万元及利息205494.36元。
3、借款人李月飞于2006年12月15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07年12月13日,由许安良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5万元及利息152191.05元。
二十四:1、借款人吕庆红于2016年04月29日在我行借款4.49万元,到期日2017年04月25日,由吕庆元、张培培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7144.79元。
2、借款人吕庆元于2016年04月29日在我行借款4.49万元,到期日2017年04月15日,由吕庆红、张培培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4112.02元。
二十五:1、借款人朱茂金于2016年04月27日在我行借款7.94万元,到期日2017年04月20日,由朱兴琪、朱小强、周晓晓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及利息25294.15元。
2、借款人朱茂锋于2016年06月29日在我行借款5万元,到期日2017年06月20日,由朱茂同、朱兴志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6601.11元。
二十六:1、借款人李玉杰于2010年10月22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1年09月15日,由马宝朋、陶自省、马凤超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8912元及利息29601.25元。
2、借款人李玉杰于2010年06月29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1年05月15日,由马宝朋、陶自省、马凤超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元及利息24213.41元。
3、借款人李玉杰于2010年06月29日在我行借款4万元,到期日2011年06月15日,由马宝朋、陶自省、马凤超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37421.43元及利息38930.87元。
4、借款人端敏德于2013年06月18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4年06月15日,由杜夫宝、周文勋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99959.98元及利息37314.74元。
二十七:1、借款人蔡永锋于2012年10月18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3年10月15日,由蔡永奎、蔡永奇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79195.38元。
2、借款人蔡永奎于2012年10月18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3年10月15日,由蔡永锋、蔡永奇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利息104717.69元。
二十八:1、借款人王俊吉于2013年03月08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4年03月07日,由王见民、吴传花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29109.48元及利息13985.61元。
2、借款人王勇于2010年02月25日在我行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0年08月15日,由王飞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3871.34元及利息32379.13元。
二十九:1、借款人石庆敏于2015年04月30日在我行借款49.9万元,到期日2016年04月20日,由朱良旗、李舶滔、刘羽昕、周华、任伟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元及利息243226.23元。
2、借款人杜平之于2013年07月13日在我行借款10万元,到期日2014年07月12日,由徐希杰、相乐军提供连带保证,目前结欠本金10万元及利息37124.37元。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有竞买意向者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到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了解债权详情。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有欲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雀山支行,账号:800001307003200000690,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拍卖会前凭有效证件及汇款单据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竞买未成功者,保证金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兰陵农商行监督电话:刘主任15562968378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0539-860700919863963678
拍卖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府东大厦A-801室
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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