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市纪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一、兰山区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然收受企业财物乱作为问题。2012年至2019年,李玉然在担任兰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兰山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兰山区白沙埠沂河滨河片区旧村改造建设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兰山区住建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先后收受多名企业负责人、建筑工程商的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征地建厂、协调案件等方面谋取利益,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损害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另外,李玉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22日,李玉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程建民收受、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物问题。2009年12月至2018年6月,程建民在任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先后索取、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个人财物,在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减免规划设计费、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影响了临沂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另外,程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23日,程建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村委会原主任蒋凡飞索要、收受企业负责人及村民钱财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蒋凡飞分别利用担任棠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棠林村村委会主任职务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辖区企业主和村民现金、超市购物卡,并为他人在土地承包、企业经营中谋取利益,与民争利、贪得无厌、“雁过拔毛”,破坏当地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此外,蒋凡飞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7月1日,蒋凡飞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上述3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有的长期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有的以协调关系为由,收受好处乱作为,还有的把聚财敛财的黑手伸向辖区企业和村民,搞“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从近期市纪委调研排查情况看,在营商环境方面仍存在服务态度生冷硬横、办事效率低下、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不论是对典型问题的查处,还是深入一线调研摸底,都充分体现市委对破坏营商环境下重手、不姑息、零容忍的决心和力度,充分体现市委尊商、重商、爱商、亲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理念和愿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自觉做便捷、高效、优质营商环境的创造者、维护者、践行者;要认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对照检视、反躬自省,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抓紧抓牢、抓出成效。要聚焦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要求,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流程再造,推动临沂市审批服务、办事效率再提速再换挡。要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亲清观念,既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又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为企业解忧纾困,全心全意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以“工作落实年”为统领,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切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严查重处、快查快结,为全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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