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市场,假劣难辨要防范 临沂市正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早春三月,万物复苏,春耕生产即将陆续展开,农业生产资料也将随之迎来购销和使用旺季。每当这时,农资市场上的各类农资产品真可谓五花八门,各大卖家竞争激烈,有的还送货上门、送到农户地头。然而,此时也正是不法商家猖獗的时候,各类假劣肥料趁此时机也鱼龙混杂地流入农资市场。如果对此防范意识不强,假劣肥料一旦播撒到田地,农民的付出和憧憬也会随之付诸东流。假劣农资不但扰乱了市场,还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安全,选购需擦亮眼睛。
案例1:假劣肥“傍名牌”被处罚
兰陵县某农资超市,当事人聂某在经营过程中,销售“红牛”字样作为字号名称的硫酸钾化肥,而“红牛”是深圳德钾盐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在经营中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购进肥料70袋,进货价180元/袋,销售6袋,货值12660元,获利60元。当事人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商标,侵犯了商标持有人利益。2018年1月5日,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兰陵市监听告字〔2018〕第2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的要求。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专用权的商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9940元的处罚规定。
案例2:不合格产品被责令停止销售
2018年5月11日,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资店销售的肥料进行抽样检查中,发现兰陵县某农资店销售的肥料为不合格产品,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农资店当事人于2018年5月从云南某肥业有限公司购进肥料,购进价为2600元/吨用于销售。2018年5月17日,经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至2018年5月18日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产品未卖出,共计货款117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不合格化肥,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处罚。
┬部门行动:
规范农资经营,严查假(仿)冒品牌化肥的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全市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临沂市自2月20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其中,集中开展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主要围绕保春耕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为重点,严格落实农资经营户亮证亮照经营和“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农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执法,依法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整治中,将以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乡村农资销售点、乡村流动商贩等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农资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市场。一是针对假冒伪劣农资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商品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假(仿)冒品牌化肥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查处力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二是针对新型肥料开展专项整治。针对近年来市面上大量元素水溶肥、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不断增多,对市面上的新型肥料进行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新型肥料进行立案查处。三是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农资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 度 , 充 分 发 挥 和 运 用“12315”投诉举报机制,严厉打击不合格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消费提醒:
春耕即将到来买农资产品需注意
春耕即将到来,农资产品如何购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留心查验经营者的证照。购买农资,尤其是农药、化肥、种子时,首先要查看经营者的资质,即经营户店内有无悬挂营业执照以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许可。不要图方便购买无证照、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或者假借送科技下乡宣传而销售的农资商品。
二、挑选一些信誉较好的化肥经销单位购买化肥,购买时尽量选一些知名品牌或曾经使用过、效果不错的化肥。要仔细查看农资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商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商品。
三、留心索要购物凭证。购物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并将购物的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填写清楚,签名、盖章交予消费者。
四、留心科学使用方法。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清楚其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方法不当而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
五、不要被新概念迷惑,有些产品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在包装上大做文章,标以“生物”、“活化”、“绿色”等高科技名称,实际是一般产品。
六、留心维权。要注意将农资商品购货凭证、包装袋、说明书等妥善保管,并留有少量样品,如发生问题时可作为投诉的证据。若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或出现消费纠纷时,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及时反映举报。
┬本报记者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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